通知公告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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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人事工作的具体安排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有效遏制疫情传播与蔓延,同时为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保证人事重点工作不断线不断档,特做如下安排:

   一、考勤及各类证明工作

   1.考勤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每月考勤及请销假不再上报纸质版,通过QQ上报电子版即可,待疫情结束再统一补报纸质版材料。 

  2.公章管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非特殊情况暂停办理各类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寒序,电话:15512311138;QQ:8860307。

 二、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引进工作

  1.人才引进。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博士等高层次引进工作,汇同人事处,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筛选出与我校招聘所需专业匹配的高校,点对点发布招聘信息,积极与博士毕业生建立联系,及时沟通,为招聘工作储备候选人才。

 2.师资队伍建设。各学院、系部要认真梳理专仼教师在数量上、结构上与专业建设需求的保障度与吻合度及兼任行政工作情况,教辅人员从事实验教学与兼课及兼任行政工作情况,专职辅导员兼职管理岗情况等(人事处随后下发统计表格),客观分析制约提高师资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的因素,为科学制定2020招聘计划,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及管理效益提供基础数据。

    联系人:关彦琦,电话:18931311882;QQ:4607489。

三、档案及出入境管理工作

    1.校科级及以下在职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核查工作。因需要在档案室多人合作开展,且须教职工个人配合补充相关材料,所以暂停开展此项工作。

    2.科级及以下在职人员出国(境)证照新办及使用审批工作。根据当前学校防疫工作要求,暂停开展此项工作。

  联系人:张冬梅,电话:18931318022;QQ:839893336。

四、工资福利工作

工资福利按现行政策执行,如有变动,待省人社厅工资处审批后兑现。

联系人:刘素军,电话:18931316907;QQ:547346080。

五、社会保险工作

1.拟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及待遇发放工作。人事处将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退休手续,退休证延后补发;2020年2月至疫情结束期间拟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由人事处初核后暂由学校预发,待疫情结束,退休审批完成后,按照退休待遇实际金额自退休时间起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在此期间,如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处。

2.社会保险相关工作。根据省市上级部门要求,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变为线上办理,人事处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申报与缴费业务,疫情期间,社会保险咨询业务请及时于我处联系。

3.工伤认定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工伤或不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请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留存直接证据(如事故现场的视频监控、事故当天的考勤记录、就诊治疗的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因工外出指派凭证、报警和急救的证据材料、见证人证言等资料),并及时向学校人事处报备,报备电话:18931315690,我们会及时、快速为大家申报。

4.编外人员劳动合同续签工作。劳动合同在疫情期间到期,未能及时续签的,待疫情结束后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系人:高建成,电话:18931315690;QQ:455199735。

 

                                                    人事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