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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2019年第二批选聘工作人员

河北北方学院2019年第二批选聘工作人员

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本次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是河北省西北部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省属本科院校。现有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25000余人,设16个二级学院(系)1个系和2个教学部,覆盖医学、农学、理学、文学、艺术、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和工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和农学学科为优势,其它学科交叉融合、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优良。处于京津冀经济圈和晋冀蒙经济圈的交汇点,京张高铁建成后,50分钟可达北京,属于“环首都一小时经济圈”。这里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是四季旅游胜地,2013年,荣获“亚洲金旅奖•最佳绿色生态旅游名市”称号。这里连续数年空气质量排名长江以北地区第一,拥有“北方最美蓝天”和“天然氧都”之美誉。

学校学科平台层次高,教师发展空间大。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作物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农业、中医、教育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河北省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2个省级实验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2个省级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等。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北方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2019年第二批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选聘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范围

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QS2019年世界排名前200院校的普通全日制优秀硕士毕业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hebei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8时--12日18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将本人填写的《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本硕博期间的成绩单、本人的各种获奖证书、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反映学术水平的论文等资料的扫描件压缩包发送rsc@hebeinu.edu.cn。压缩文件名称为“姓名+所报岗位+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负责整理收集到的应聘人员信息,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初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评考核。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加测评考核名单以及测评考核等事宜将在报名截止一周内于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分为两个时间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时间:12月14日8时--25日18时。参加人选: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QS2019年世界排名前200院校的普通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以专业面试方式考核。

面试前,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试人员应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2020年7月底毕业前的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经复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模拟课堂教学(情景模拟展示)、答辨等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实际应用综合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水平有一定要求的专业,将增加外语口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

对于通过第一阶段测评考核选聘到合适人选的岗位,不再开展第二阶段测评考核。对于通过第一阶段测评考核未选聘到合适人选的岗位,面向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展第二阶段测评考核。

2.第二阶段时间:12月26日8时--2020年1月20日18时。参加人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笔试、初试、复试的方式考核。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所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考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初试人员名单、初试时间及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

依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初试人选1:6的比例确定初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初试。达不到1:6比例的,60分以上者均可进入初试。

(2)初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主要以试讲方式考核,主要考核其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试讲程序包括自我介绍、模拟课堂教学、科研实践能力展示、答辩等环节。试讲按报考岗位专业分组进行,各专业试讲范围及要求考试前三天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试讲时间每人为20-30分钟。

艺术、体育类专业除试讲外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及试讲成绩各占初试成绩的50%。

报考非教师岗位的(包括专职辅导员、行政、教辅),主要以抽题问答方式考核,主要考核其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能力等。包括自我介绍、抽题回答问题、工作情景模拟展示、答辩等环节。考试按报考岗位专业分组进行,考试时间每人不超过20分钟。

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的合格线为60分。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

初试结果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试讲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60分以上者可进入复试。

(3)复试。

复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发布。

复试前,由人事处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入围人员需将本人邮箱提供的佐证材料的原件逐一核实。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依据试讲成绩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在合格线分数线(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复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师德师风、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综合能力。评分实行百分制,考核的合格线为60分。   

  1. 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40%,合格线为60分。

    最终结果在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测评考核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符合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关老师

    联系电话:0313-4029150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河北北方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河北北方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河北北方学院

     

                                                                          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