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落实学校人才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各类人才规划、人事管理及人才建设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人员编制及各级各类岗位的设置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
4.负责教职工聘(录)用、调配和流动及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政工专业职务)推荐评审与聘任工作;
6.负责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等级评定工作;
7.负责专业教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室)等机构负责人的考察、任免、备案工作;
8.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及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工作;
9.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辞职、辞退等手续以及丧葬、抚恤等有关事宜;
10.负责高级专家延长退休的报批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类专家称号、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的推荐选拔、管理及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工作;
12.负责各类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补贴、补助等的管理、调整和发放工作;
13.负责劳动年审、残疾人年审、工资统计报表及学校工资基金手册的审批、管理工作;
14.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上报、缴纳、支付等管理工作;
15.负责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的审核手续、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等工作;
16.与相关部门一起负责教职工违规违纪事项的处理;
17.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8.负责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工作;
19.指导附属第一、二医院的人事工作
20、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