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大学生就业服务指南

一、基本概念

1.报到证(派遣证):

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凡进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正规就业的,都需要上交报到证。

2.就业协议书:

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3.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4.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需要使用到。

5.人事代理:

是指人才服务中心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用人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

6.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派遣改派

在5月中旬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所有签订就业协议的),在就业系统中填报信息后,将签定好的就业协议交给学院,报到证会直接派遣到就业单位或代理机构。

在6月至当年12月之间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与中直或省直单位签订的,其他可直接到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办理改派,但就业系统必须填报),报到证会先派遣到生源地人社局,毕业生需要在就业系统中提交改派申请,并将签订好的就业协议、报到证和其他材料交给学院,由学校统一改派到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

之后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直接到省人社厅办理就业手续。

三、密切关注

1.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所有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2月前必须通过就业系统实时更新就业信息,对于因未及时更新信息而造成的后续各种问题,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毕业生可登陆学校就业网,查看包括改派、补正、档案去向、报到证编码查询等各种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3.毕业生需要在毕业半年内关注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平台,及时接收各类就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