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字【2023】109号《河北北方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校字【2023】111号《关于印发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汇编》,学院经过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专业评审小组、制定方案、量化评审等环节,现将量化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实名方式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联系人:于虹 联系电话18531380192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