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学校学生处下发《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3名。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中相关文件,及学校《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把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出来,此次评选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
一、评审依据:
1.《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2020-2021学年,各年级各班综合测评结果;各年级各班学生学习成绩,包括总成绩、平均成绩等;各年级各班学生思想表现情况;各年级各班学生社会实践情况。
二、名额分配
按照可参评的各年级人数比例分配总体指标,在各年级间均匀分布。
三、评审程序
1.建立评审机构。以学院分管书记为组长、各班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组成学院评审小组。以班级辅导员为组长、班团干部和普通同学(普通同学人数不少于本班总人数10%),组成班级评审小组。
2.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3.班级推荐。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和申报条件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经民主评议,确定班级拟推荐名单;在班内公示3天,报学院评选小组。
4.学院推荐。学院评选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和申报条件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复查,申请学生自述后,经无记名投票,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公示5天,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
三、评审过程
共有18位同学提出申请。有申请同学的各班级,经班级评选小组民主评议,向学院推荐;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班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听取申请人个人汇报后,经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四、公示情况
班级向学院推荐前,在班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学院向学校推荐前,在学院内公示五天,并无异议。
五、评审结果
经济管理学院共评选出推荐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3名,分别为2018级市场营销学生高艳秋;2019级财务管理专业学生贾思豪;2020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张亚帅。
详细情况见所附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审批表、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