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30 11:59:00 丨 来源: 丨 作者: 丨 阅读次数:646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学校学生处下发《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3名。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工作指南》中相关文件,及学校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把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评选出来,此次评选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了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

一、评审依据:

1.《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河北北方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2020-2021学年各年级各班综合测评结果各年级各班学生学习成绩,包括总成绩平均成绩等;各年级各班学生思想表现情况各年级各班学生社会实践情况。

二、名额分配

按照可参评的年级人数比例分配总体指标在各年级间均匀分布。

三、评审程序

1.建立评审机构。以学院分管书记为组长、各班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组成学院评审小组。以班级辅导员为组长、班团干部和普通同学(普通同学人数不少于本班总人数10%),组成班级评审小组。

2.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3.班级推荐。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和申报条件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审查,并经民主评议,确定班级拟推荐名单;在班内公示3天,报学院评选小组。

4.学院推荐。学院评选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和申报条件对申请学生资格进行复查,申请学生自述后,经无记名投票,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公示5天,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

评审过程

共有18位同学提出申请。有申请同学的各班级,经班级评选小组民主评议,向学院推荐;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班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由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听取申请人个人汇报后,经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学院推荐名单。

、公示情况

班级向学院推荐前,在班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学院向学校推荐前,在学院内公示天,并无异议。

五、评审结果

经济管理学院共评推荐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3名,分别为2018市场营销学生高艳秋2019财务管理专业学生贾思豪;2020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张亚帅

详细情况见所附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审批表、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