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教学工作例会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20-09-11 13:51:00 丨 来源: 丨 作者: 丨 阅读次数:451

为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高效开展,促进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的性质

教学工作例会是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教学工作例会是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主持,教研科召集的定期讨论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

教学工作例会每2-4周召开一次。与会人员为:教研科科长、副科长、各主任、副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专业负责人,必要时请学院院长及其他领导、学院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参加。

二、教学工作例会的内容和任务

1.传达上级文件、指示,讨论研究贯彻文件精神或措施;

2.讨论确定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讨论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教学中出现的问题、难题的解决措施及职责范围内的局部工作调整等;

4.总结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通过教学管理、教学纪律等方面的补充制度和方法;

5.通报教学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各教学科室间的关系,解决各教学科室之间协调问题。

6.需要教学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三、教学工作例会的组织管理

1.会议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主持。教研科做好会务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同时负责将形成的决议整理成文,并监督实施;如有重大问题不能解决,提交院务会议研究。

2.一般由教研科整理好议题,向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汇报,确定议题,并将议题提前通知与会者。

3.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因故不能参加,由教研室主任院指定人员参加;

4.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任意迟到早退。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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