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4 17:06:55 丨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丨 阅读次数:4194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2117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我校实际情况,根据成本测算,为切实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培养质量,我校拟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医学类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学费标准调整至每生每年2450元。学费标准调整从2026级新生开始执行,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1015日至20241021信函以邮戳为准

二、意见反馈

    意见请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闫凤霞

    联系电话0313-4029968

邮箱bfxycjxy@163.com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学府西大街河北北方学院东校区

邮编07500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河北北方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14日